按照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開展2022年獸醫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的通知》(農牧便函〔2022〕312號)和東部區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要求,決定組織開展全省獸醫系統實驗室及第三方非洲豬瘟檢測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工作。現將《2022年全省獸醫系統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實施方案》及《2022年第三方非洲豬瘟檢測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6月16日
2022年全省獸醫系統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省獸醫系統實驗室能力建設,提升動物疫情監測預警水平,決定于8月組織開展全省獸醫系統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具體工作由浙江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省疫控中心”)負責實施。
一、比對范圍
全省獸醫系統內獸醫實驗室。請各設區市于7月8日前將轄區內各獸醫系統實驗室參加比對項目清單(附件1)報至省疫控中心。
二、比對項目與試驗方法
本次共設置5個檢測能力比對項目,市本級獸醫實驗室參加所有項目,縣級獸醫實驗室參加3個及以上項目(覆蓋3個方法),其中非洲豬瘟授權實驗室必須參加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具體比對項目及試驗方法如下:
(一)新城疫抗體檢測(血凝抑制試驗);
(二)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熒光PCR);
(三)非洲豬瘟抗體檢測(ELISA試驗);
(四)H5亞型禽流感病毒核酸檢測 (熒光RT-PCR);
(五)布魯氏菌病抗體檢測(ELISA試驗)。
三、盲樣和試劑準備
每個比對項目設置6份盲樣,由省疫控中心制備、分裝和編號。注明自備的試劑請各實驗室自行準備,其余試劑由省疫控中心提供。
(一)新城疫血清樣品6份,檢測試劑自備;
(二)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樣品6份,檢測試劑自備;
(三)非洲豬瘟血清樣品6份,非洲豬瘟抗體檢測試劑1套;
(四)H5亞型禽流感病毒核酸樣品6份,H5亞型禽流感病毒熒光RT-PCR試劑1套;
(五)布魯氏菌病血清樣品6份,布魯氏菌病抗體檢測試劑1套。
四、盲樣和試劑發放
省疫控中心將采取冷鏈運輸的方式,于8月23日將樣品和試劑發放給各參加比對的實驗室。請各實驗室以設區市為單位于8月5日前報送樣品收取地址和聯系人回執(附件2)。
五、結果報告與分析
各實驗室在收到樣品后3日內完成檢測工作,并將檢測結果填寫在規定表格中(附件3),由實驗室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于8月27日下午3:00前傳真至省疫控中心,正式檢測報告同步通過特快專遞郵寄至省疫控中心。省疫控中心完成檢測結果比對分析后,我廳將適時通報全省檢測比對結果。
聯系人:省疫控中心袁璐、吳贇竑,電話:0571-56269638、56269612,傳真:0571-56269602,郵編:311199,地址:杭州市臨平區南苑街道外翁線十五堡南浙江牧業監測大樓205室。
附件:1.獸醫實驗室參加檢測能力比對項目清單
2.樣品收取地址和聯系人回執
3.2022年浙江省獸醫系統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試驗結果報告單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