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及有關單位:
依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隨機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監標創函〔2019〕1104號)要求,按照《天津市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部署,我委組織開展了對我市轄區內團體標準的監督抽查工作。現將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監督抽查基本要求
2022年8月底前我市社會團體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www.ttbz.org.cn)上自我聲明公開的團體標準。已抽查的團體標準不在抽查范圍。
依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隨機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監標創函〔2019〕1104號)要求,主要檢查:
(一)團體標準技術要求是否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
(二)制定的團體標準是否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
(三)團體標準編號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二、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監督抽查共檢查團體標準26項,其中:合格25項;不合格1項,整改結果為該標準已廢止。具體情況見附件《2022年團體標準監督抽查情況匯總》。
三、工作要求
各相關區要加強對轄區內社會團體標準化工作培育和引導,通過政策宣貫、標準化知識專題培訓、行業交流等形式,指導社會團體按照規定的業務范圍依法開展團體標準化工作,規范團體標準制定、實施和修訂程序和要求,提升標準制定水平。以培育高質量的團體標準為抓手和切入點,推動一批有基礎、有潛力的社會團體進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引領行業進步,制定發布一批高水平、高質量、高效益的團體標準,發揮標桿示范作用,帶動我市團體標準化工作水平整體提升。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