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職改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22〕45號)精神,經省職改辦同意,現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工程系列質量、計量、標準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范圍
(一)2022年度在我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質量、計量、標準化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經人社部門審批的“雙肩挑”人員可申報,申報時應提供近3年審批手續,且從事質量、計量、標準化專業一線的專業技術工作時間不少于全年工作三分之一。
以下情形人員不得申報評審職稱:
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已退休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按有關文件規定延緩辦理退休手續的除外),受到刑事處罰、政務處分、黨紀處分、行政處分等刑期和處分期(含影響期)未滿的人員,記入全省職稱失信黑名單且仍在記錄期限的人員。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申報條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質量計量和標準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鄂人社職管〔2020〕2號)文件執行(詳見省人社廳官方網站“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專欄——申報評審條件)。
(二)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原則上在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內按崗位推薦,申報時須由用人單位提供個人聘用文件和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審核蓋章的《2022年度事業單位高級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附件1)。未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工作后,可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按崗推薦。不實行崗位管理的其他單位,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三)非公有制單位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相關程序推薦申報,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連續繳納社保的證明。自由職業人員(社會流動人員)經由有人事檔案管理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按相關程序推薦申報,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連續繳納社保的證明。國有企事業單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員,由用人單位比照本單位同類人員推薦申報(推薦時在其崗位審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員即可)。
(四)中央駐鄂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需在我省參加職稱評審的,可由其主管部門按照“多個年度、一次委托”的原則,向省職改辦和省質量計量標準化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高評辦)出具委托函。其中,委托評審正高級、高級職稱的,向省職改辦出具委托函;委托評審中級、初級職稱的,向省高評辦出具委托函。委托函需注明委托原因、委托專業等情況,原則上一次委托期限不超過3年。
(五)破格、轉評由省直主管單位的人事部門、市州職改辦、人事代理機構或用人單位審核后,報省高評辦復核。其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因崗位變動、專業調整需轉評本系列職稱的,在新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新專業申報條件的,可申報平級轉評。轉評后,晉升上一級職務,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但原專業崗位業績與申報崗位業績不相符的,不作為晉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同一年度不得同時轉評、晉升,同一年度不得申報兩個及兩個以上專業職稱。
(六)特殊人才職稱申報。我省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專家,以及援外、援藏、援疆人員申報職稱,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水平能力測試按照合格成績從當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規定,2020―2022年度的合格證書本次評審有效。專業技術人員應按崗報考,且水平能力測試的專業、級別應與職稱申報評審的專業、級別相一致。申報專業與實際崗位、水平能力測試專業不一致的,省高評辦將不予受理。
(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取得,必須經過個人申報、部門推薦、各級審核、評委會評審、結果公示、發任職資格文件等環節,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問題,任職資格都將不予確認。
三、申報方式和途徑
2022年申報質量、計量、標準化專業正高級、高級、中級、初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均采取網絡申報與紙質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申報
職稱申報個人通過瀏覽器訪問http://59.175.218.201:8501進行申報。在網上完成個人賬戶注冊并填報個人數據,推送至單位審核。填報完畢后使用系統打印《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數據錄入必須與所提交的紙質材料一致、準確。
推薦單位用上級主管部門分配的賬號密碼登錄系統,對申報人員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人應認真填寫審核、推薦意見“申報人員工作崗位符合申報條件規定,個人信息和業績材料已經審核,均真實有效,同意上報”,然后按管理權限將符合要求的申報人員申報材料推送到上級主管部門。
個人申報和單位推送前,請認真閱讀操作說明,正確選填相關信息和推送路徑。
(二)單位審核
職稱申報材料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職稱申報者所在單位是申報材料的推薦單位,推薦單位是資格條件和申報材料審核的第一責任人,對申報人員的申報資格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省直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材料,直接報送省高評辦審核;市州縣各單位審核通過的材料逐級報送至市州職改辦審核。對破格、轉評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后,省直主管部門或市州職改辦應在相應表格欄目填寫審核意見并蓋章。
各級職改辦均在網上按職稱相關政策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從系統提交至省高評辦,省高評辦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受理材料。
(三)報送紙質材料
凡經省高評辦同意受理材料的,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對報送的紙質材料要進行原件審核、并在相應的復印件上逐一簽字、蓋章,集中統一報省高評辦。審核手續不完整的材料,省高評辦不予受理。
四、報送材料的內容及裝訂要求
為規范材料申報工作,請按照要求將報送的證明材料和業績材料分別進行裝訂和裝袋。凡要求報送的復印件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審驗。省直主管部門和各市州職改辦已審驗簽字蓋章的,不用帶原件到省高評辦審驗。未經審驗簽字蓋章的復印件材料,在報送紙質評審材料時,需帶原件到省高評辦審驗,審驗后原件當場退還。
(一)需裝訂的申報材料
1.評審材料目錄1份。
2.《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1份。
3.身份證復印件1份。
4.《2022年度事業單位高級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1份(申報正高級、高級職稱的提供)。
5.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聘任文件(證書)復印件各1份(“雙肩挑”人員需提供近3年審批手續的復印件)。
6.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復印件1份。
7.破格、轉評審批表1份(有破格、轉評情況人員提交,其他人員無須提交)。
8.經省職改辦審批的《湖北省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認定)》申報表1份(高層次人才提供)。
9.繳納社保憑證、委托評審函等證明文件(非公有制單位人員、社會流動人員、中央駐鄂單位提交,其他人員無須提交)。
10. 2017、2018、2019、2020、2021年《專業技術職務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
11.任現職以來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績材料復印件1份,原件由市州職改辦或省直主管部門審核。
12.任現職以來繼續教育學分證書復印件1份。
13.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和檢索頁復印件(封面、目錄、內容,著作還需要復印編委名單)1份。
14.反映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相關材料1份。
15.個人業務總結1份(3000字以內)。
(二)下列人員另須提交的有關材料
1.從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提交證明其原公務員身份和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任職通知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證明人簽字。
2.從海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提交用人單位引進、調入文件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證明人簽字。
(三)不需裝訂的申報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不得復印),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經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2.遞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半涂膠水粘貼在評審表封面左上角,供辦證用。
3.《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一式8份,須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公示、蓋章有效。
(四)相關事項
1.申報材料用厚實的檔案袋裝好,在檔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紙條注明申報者姓名,申報級別、申報專業、申報類型(正常申報、破格、轉評及高層次認定)。
2.任職資格時間計算截止到2022年11月4日。業績材料時間計算截止到2022年11月4日。申報材料原則上只收取復印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除外),各級職改辦要對紙質材料原件進行審核,并在相應的復印件上逐一蓋章、審核人簽字。未經審核、蓋章、簽字的材料省高評辦不予受理。
3.評審結束后,只退還評審通過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由單位人事部門領取),其它材料及未通過人員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請自留原件。
上述材料中所列《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專業技術職務轉評審核表》等可在省人社廳官方網站“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專欄中的“表格下載”專區下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需要個人在職稱申報系統填報之后下載。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堅持以德為先的評價導向。申報過程中要堅持誠信承諾和公示制度,每位申報人員必須簽署《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附件2),承諾提交的所有申報評審資料均為真實。推薦單位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材料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申報人員《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相關業績材料必須在推薦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所有申報材料均應由推薦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所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在職稱申報系統的誠信體系中加以記載。
(二)強化各級審核、監督職能。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評審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對推薦、申報的程序進行監督管理,并對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各級職改辦對推薦、申報、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在推薦、申報、評審過程中,要嚴肅申報、評審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公示制度,不得擅自擴大范圍,放寬條件,降低要求,確保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建立倒查追責機制。對在推薦、申報、評審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省職改辦將視情節輕重進行通報,并將有關違紀線索通知相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凡在申報時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3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職稱評審,對已取得的任職資格予以撤銷;對審核不嚴或幫助申報者弄虛作假的單位或個人,將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報送材料時間和地點
(一)網上申報時間
2022年10月19日至11月4日(節假日除外),評委審閱的業績材料,均以截止時間為準,截止時間后提供的業績材料,不作為評分依據。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網上申報的,申報時間截止后,一律不再開通申報渠道。
(二)紙質材料申報時間
2022年10月19日至11月4日(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地點: 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1號,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001室,聯系人:黃曉飛,電話:027-87822243。
七、評審費用
按照省財政廳鄂財綜發〔2011〕32號文件規定,高級職稱評審收費標準300元/人、中級為150元/人,初級為60元/人,報送材料時一并繳納。
附件: 1.2022年度事業單位高級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doc
湖北省質量計量標準化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