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各處(室、局)、直屬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管理要求(試行)〉的通知》(市監特設發〔2022〕9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經省市場監管局2023年第6次局務會通過,現就全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考試機構選擇推薦入庫和委托考試
考試機構的選擇推薦和委托考試,遵循誰推薦、誰考核、誰使用、誰監管原則。市(州)市場監管局嚴格按照《四川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管理要求和基本條件》(以下簡稱《基本條件》)(見附件1),對本轄區內的申請考試機構進行考核確認,結合本轄區考生數量、特種設備數量和考試質量管理需要選擇推薦考試機構,填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推薦表》(見附件2),報省市場監管局納入全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備選庫,市(州)市場監管局按程序在備選庫中選擇、委托考試,并做好日常監管。各市(州)市場監管局根據《基本條件》對特種設備技術機構進行確認,符合基本條件的報省市場監管局入庫,各市(州)可直接在庫中選擇委托。省市場監管局推薦考核并入庫的省級考試機構,各市(州)可直接在庫中選擇委托,并做好委托事項日常監管。
二、關于動態調整考試機構庫
市(州)市場監管局負責對本轄區入庫的考試機構進行年度動態考核評價,當年11月底前將本年度考核評價情況報省局,省局根據各市(州)考核評價情況調整全省考試機構庫并向社會公布。
三、關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題庫建設
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建立全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理論考試題庫,并統一實操考試內容和評定標準(實操考試題庫未建成前,仍由市州自行負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或標準等的變化,適時維護、更新題庫內容。
四、關于考試經費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不得向申請人收取考試費用,考試經費納入發證機關同級財政預算。
五、關于考試機構備選庫清理確認
對原已入庫的考試機構,由市(州)市場監管局即日起對照《基本條件》對原推薦的考試機構進行清理確認,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將清理情況報告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推薦表》加蓋單位印章,書面報省市場監管局,同時將電子文檔發至郵箱ssjjxzspc@163.com。聯系人:黃繼剛、祝月華,電話028-86956552。省市場監管局根據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的報送情況進行備選庫調整并公布,逾期未清理確認并報送的考試機構,將從備選庫剔除。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省市場監管局此前關于考試機構管理要求和基本條件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