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檢驗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的通知
吉市監評字〔2021〕75號
各市、州、長白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各檢驗檢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后監管,規范全省檢驗檢測市場,驗證和提升檢驗檢測機構技術能力水平,根據有關規定及省廳年度工作安排,決定在部分領域組織開展檢驗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能力驗證項目
此次能力驗證設A、B二類項目。
(一)A類項目:由省廳征集、審核發布,包括大米粉中蛋白質的測定、飲料中苯甲酸的測定和水質中化學需氧量的測定(詳見附件)。項目承擔單位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獲得資質認定且具備相關檢驗檢測項目/參數檢驗檢測能力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參加能力驗證活動。鼓勵擬申請、擴項能力驗證項目/參數的檢驗檢測機構、其他檢驗檢測機構以及企業內部檢驗檢測機構自愿參加。
(二)B類項目:由省廳征集、審核發布,包括水泥物理性能的測定(詳見附件),項目承擔單位為吉林省建筑材料工業設計研究院,相關檢驗檢測機構自愿參加。
二、實施要求
(一)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將此《通知》轉發所轄區域內的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并督促報名參加此次能力驗證活動。
(二)項目承擔單位應當高度重視配備足夠的資源,保證能力驗證項目及時、科學、有效實施。活動實施中要積極與各參與單位聯系溝通,認真解答相關技術問題,做好跟蹤服務工作,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于9月20日前向省廳報告能力驗證參加機構總數、名單以及初測、補測結果。10月20日前完成能力驗證項目的驗收及報告的編寫工作,并提交總結報告。
(三)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參加者)應當按照要求參加能力驗證活動,正確認識能力驗證活動目的和意義,真實、客觀、及時報送檢驗檢測結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對數據。對于實測結果可疑或離群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整改,可在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后報名參加補測。參加補測的,補測結果為最終結果;未參加補測的,初測結果為最終結果。
三、結果利用和處理
(一)省廳將向社會通報能力驗證結果。能力驗證結果將作為分類監管的依據之一。能力驗證滿意結果,2年內可免于相關項目的現場評審或考核,鼓勵其他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及其他方選擇使用能力驗證結果滿意的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技術服務。
(二)對未按本《通知》要求參加能力驗證及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省廳將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能力驗證費用
參加A類項目能力驗證活動的初測費用由省廳承擔。參加B類能力驗證活動的檢驗檢測機構需向項目承擔單位交納能力驗證成本費用。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2021年7月10日前,由各相關檢驗檢測機構直接與此次能力驗證的項目承擔單位聯系報名,項目承擔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見附件)。
A類項目能力驗證報名表請到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網站(www.jlszjy.cn)的“能力驗證”模塊自行下載。
附件: 2021年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表.docx
2021年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表
序號 |
類別 |
項目名稱 |
參數 |
檢測依據 |
項目承擔單位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1 |
A |
大米粉中蛋白質的測定 |
蛋白質 |
GB 5009.5-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 |
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
安思雨、秦宇婷 0431-85000130/ 13944874589/13634406839/ ansiyu@jlzjy.org |
2 |
A |
飲料中苯甲酸的測定 |
苯甲酸 |
GB 5009.28-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鈉的測定》 |
||
3 |
A |
水質中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
化學需氧量 |
HJ 828-2017《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
王超、王洋 0431-85000089/ 15844084428/17643995989/ wangchao@jlzjy.org |
|
4 |
B |
水泥物理性能的測定 |
3d抗折強度、3d抗壓強度、凝結時間(初凝、終凝)、標準稠度用水量 |
GB/T 17671-1999《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ISO法)》、 GB/T 1346-2011《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 |
吉林省建筑材料工業設計研究院 |
馬金玲、趙飛飛 0431-87679177/ 13844850327/ Jiancaizhijianzhan@126.com |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