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實驗室:
根據《關于發布2023年海洋生態環境監測實驗室能力考核計劃的通知》(海環便函〔2023〕6號)的有關安排,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以下簡稱海洋中心)將于9月組織開展2023年第三期實驗室能力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標
海水中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氨氮、活性磷酸鹽、銅、鉛、鋅、鎘、總鉻和油類。
二、考核對象
承擔2023年秋季國控點位海水水質監測任務和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線調查秋季任務的單位必須根據所承擔監測項目,參加相應能力考核。
其它單位均可自愿報名參加考核。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向各參加單位統一發放考核樣品,但不提供校準用標準樣品(除油類外)。必考單位參加考核的人員及所使用的分析方法應與承擔的監測/調查任務保持一致,自愿報名單位建議按照附件中給出的方法開展考核,油類必須采用熒光分光光度法進行分析測試。
四、組織形式
通過“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能力考核系統”(https://192.168.1.159:20080/GHKHSYSTEM/login)開展注冊、登錄、報名、發票信息填寫、樣品簽收、作業指導書下載、結果填報、原始材料匯交、考核結果查詢、整改報告提交、補測和證書下載等工作。
已注冊過的單位請用已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各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聯系人如有更新,請務必及時修改。未注冊過的單位請進入能力考核QQ群(群號:855504514)聯系技術人員申請VPN賬號,登錄VPN客戶端后,訪問考核系統進行注冊,經審核后方可登錄報名。
請各單位于2023年9月1日(含)前登錄考核系統完成報名工作。海洋中心將于報名截止3個工作日后發放考核樣品。各單位收到考核樣品后,及時登錄考核系統進行樣品簽收,下載作業指導書,并于收到樣品后的10日內完成結果填報與原始材料的匯交。因特殊原因無法開展考核樣測試的,應通過系統提交《考核樣未能檢測情況說明》。
五、補測要求
初測結果不滿意的必考單位須參加補測,自愿報名單位可自愿參加一次補測。參加補測的單位,應實施整改并編制整改報告,在補測報名截止日期(考核系統通知)前通過能力考核系統提交整改材料和報名。未整改或整改無效的,不允許參加補測。
補測后仍不滿意、未申請補測或未參加補測的,視為本次能力考核結果不滿意。
六、費用
必考單位免收本輪能力考核費用。自愿報名單位需在9月1日前繳納能力考核技術服務費、上傳繳費憑證(詳見考核系統網頁)并在考核系統中正確填寫發票相關信息。
七、證書發放
海洋中心向獲得滿意結果的單位和個人發放證書。
參加考核單位不得提供虛假信息,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查實,證書將作廢無效,有關情況將報送相關主管部門。
八、聯系方式
于銳(報名、系統使用、證書發放) 0411-84783517
王艷潔(樣品發放、結果評價) 0411-84782633
能力考核QQ工作群:855504514
請各省級中心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相關監測單位。
附件:能力考核各測項推薦分析方法
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