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市監檢測〔2023〕156號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相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加強檢驗檢測機構事中事后監督管理,督促檢驗檢測機構落實主體責任,保證其技術能力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根據《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管理辦法》規定,我局將組織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能力驗證項目
2023年江蘇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共10項。涉及生態安全1項、食品安全2項、公共安全2項、信息技術安全1項、消費品安全和權益保護2項、監管需求2項,具體項目為:水中苯系物含量測定、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總遷移量的測定、液體乳中蛋白質的測定、低溫試驗的測定、爬電距離與電氣間隙試驗、軟件產品的功能性檢測、單晶體寶石的鑒定、紡織品織物透氣性測定、優鋼材料理化性能測定、機動車車載診斷系統(OBD)環保檢驗。
二、能力驗證承擔機構
本次10項能力驗證項目分別由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江蘇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江蘇省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南京市質量發展與先進技術應用研究院)、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蘇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江蘇省黃金珠寶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按照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范的規定予以實施。包括策劃、制定能力驗證方案;制備或者取得能力驗證物品(樣品),并對其進行驗證、定值和分發;對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提交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結果評價,編制能力驗證結果報告;按照市場監管部門的要求向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發放能力驗證結果報告等。
三、參加范圍
水中苯系物含量測定、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總遷移量的測定、液體乳中蛋白質的測定、軟件產品的功能性檢測、單晶體寶石的鑒定、紡織品織物透氣性測定等6個能力驗證項目,全省具備相關項目(參數)檢驗檢測能力的省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均須參加;優鋼材料理化性能測定、機動車車載診斷系統(OBD)環保檢驗、低溫試驗的測定、爬電距離與電氣間隙試驗等4個能力驗證項目,由省市場監管局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名單。
四、工作要求
1.省市場監管局將采取抽查的方式對本次能力驗證全過程進行監管,并負責公布此次能力驗證的結果。對無故未參加本次能力驗證或結果不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將依據相關規定督促其進行整改和驗證。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應將本《通知》轉發給相關檢驗檢測機構,督促其按要求參加,并及時報送相關工作信息。涉及現場能力驗證的項目,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派員協助現場驗證工作。
2.江蘇省檢驗檢測監管服務平臺(蘇檢通)能力驗證系統已正式上線。能力驗證承擔機構在系統上發起能力驗證項目后,能力驗證參加機構要在系統上提交報名表、接收并對能力驗證物品(樣品)進行確認,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檢測數據或結果以及相關原始記錄(含譜圖等必要的技術文件)等,實現能力驗證工作全流程管控,全過程留痕。
3.能力驗證承擔機構應配備足夠的資源,并保證能力驗證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統一規范實施。本次能力驗證,不安排補測活動,均以一輪測試結果為基礎進行統計評價。
4.能力驗證參加機構應當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范的要求獨立完成能力驗證物品(樣品)檢測,并在規定時間內真實、客觀地報送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及相關原始記錄,不得私下比對串通能力驗證數據、結果或者出具虛假能力驗證數據、結果。
5.能力驗證工作經費由省市場監管局承擔,能力驗證承擔機構不得再向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收取能力驗證費用。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