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檢驗檢測服務監管,幫扶檢驗檢測機構提升技術能力,根據《上海市檢驗檢測條例》《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上海市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我局決定在社會關注的重點領域組織開展2022年上海市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F將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能力驗證項目
本年度能力驗證圍繞重點產業發展需求、支撐市場監管工作和提升關鍵檢測技術能力,聚焦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建筑材料、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經征集有關行業管理部門需求和組織專家評審,確定“食品接觸用紙中鉛含量的測定”等10個項目作為2022年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項目名稱和考核參數等信息詳見附件)。
二、參加范圍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取得我局上述10個項目中相關參數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參加本次能力驗證,不得拒絕參加或無正當理由申請取消能力參數。
未取得上述項目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可自愿報名參加本次能力驗證。
三、組織實施
(一)項目承擔單位
我局委托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等單位作為各項目具體承擔單位。
(二)能力驗證費用
本次能力驗證不向參加機構收取任何費用。未取得資質認定自愿報名參加的,應向項目承擔單位繳納必要費用。
(三)時間節點要求
各項目承擔單位應于10月15日前完成樣品發放、現場核查、數據結果報送和能力評定工作。10月31日前對可疑、不滿意機構的整改情況進行閉環。11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工作報告。
(四)評定結果處理
能力驗證評定結果為“滿意”的參加機構,在2年內可以免于本市相關參數資質認定的現場評審。對能力驗證評定結果為“可疑”或“不滿意”的參加機構,我局將依法作出暫停、撤銷或注銷資質認定能力參數等處理決定。
四、工作要求
(一)對項目承擔單位的要求
1.高度重視本次能力驗證工作,綜合考慮技術實現、避免串通、結果利用等因素,確保方案的科學性、樣品的可靠性以及結果判定的準確性。
2.按照一定比例和數量要求,隨機選取參加機構開展現場核查,重點檢查現場檢測過程的規范性,以及人員、場地環境、設備設施、管理體系等方面的能力符合性。對整改補測機構應當全部進行現場核查。
3.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幫扶,把能力驗證作為助企紓困的重要舉措,協助能力驗證評定結果為“可疑”“不滿意”的機構開展技術原因分析,查找檢驗檢測過程和質量管理的薄弱點,研究制定針對性改進措施。
(二)對參加機構的要求
1.按照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獨立完成樣品檢測,并在規定時間內向項目承擔單位報送檢測數據、結果及相關原始記錄。
2.被列入核查機構名單的,應當配合項目承擔單位的現場核查工作,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和信息。對于現場核查發現的問題,被核查機構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3.能力驗證評定結果為“可疑”“不滿意”的參加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全面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報告,完成整改后,可以向項目承擔單位提出補測申請,由項目承擔單位安排補測驗收。
(三)對各區市場監管局的要求
1.督促轄區內相關檢驗檢測機構按要求參加本次能力驗證。
2.根據現場核查計劃,結合日常監管工作,對部分檢驗檢測機構開展行政監督檢查。
五、申訴和聯系方式
參加機構對能力驗證過程和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訴。
聯系人及電話:倪大偉,64220000轉2839分機;王玉杰,64312120。
附件: 2022年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表.doc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