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監評字〔2022〕68號
各市、州、長白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各檢驗檢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后監管,規范全省檢驗檢測市場,驗證和提升檢驗檢測機構技術能力水平,根據有關規定及省廳年度工作安排,決定在部分領域組織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能力驗證項目
此次能力驗證設A、B二類項目。
(一)A類項目:由省廳征集、審核發布,包括食用油中酸價的測定、白菜中毒死蜱的測定、水質中鎘的測定(詳見附件)。項目承擔單位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獲得資質認定且具備相關檢驗檢測項目/參數檢驗檢測能力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參加能力驗證活動。鼓勵擬申請、擴項能力驗證項目/參數的檢驗檢測機構、其他檢驗檢測機構以及企業內部檢驗檢測機構自愿參加。
(二)B類項目:由省廳征集、審核發布,包括保溫材料導熱系數的測定、鋼筋力學性能的測定(詳見附件),項目承擔單位為吉林省建筑材料工業設計研究院,相關檢驗檢測機構自愿參加。
二、實施要求
(一)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將本《通知》轉發所轄區域內的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并督促報名參加此次能力驗證活動。
(二)項目承擔單位應當高度重視配備足夠的資源,保證能力驗證項目及時、科學、有效實施。活動實施中要積極與各參與單位聯系溝通,認真解答相關技術問題,做好跟蹤服務工作,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于10月30日前向省廳報告能力驗證參加機構總數、名單以及初測、補測結果。11月15日前完成能力驗證項目的驗收及報告的編寫工作,并提交總結報告。
(三)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參加者)應當按照要求參加能力驗證活動,正確認識能力驗證活動目的和意義,真實、客觀、及時報送檢驗檢測結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對數據。對于實測結果有問題或不滿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整改,可在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后報名參加補測。參加補測的,補測結果為最終結果;未參加補測的,初測結果為最終結果。
三、結果利用和處理
(一)省廳將向社會通報能力驗證結果。能力驗證結果將作為分類監管的依據之一。能力驗證滿意結果,2年內可免于相關項目的現場評審或考核,鼓勵其他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及其他方選擇使用能力驗證結果滿意的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技術服務。
(二)對未按本《通知》要求參加能力驗證及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的檢驗檢測機構,省廳將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能力驗證費用
參加A類項目能力驗證活動的初測費用由省廳承擔。參加B類能力驗證活動的檢驗檢測機構需向項目承擔單位交納能力驗證成本費用。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2022年6月30日前,由各相關檢驗檢測機構直接與此次能力驗證的項目承擔單位聯系報名,項目承擔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見附件)。
A類能力驗證報名表等相關材料,請到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網站(http://www.jlszjy.cn/#/)的“能力驗證”模塊自行下載。
B類能力驗證報名表請到吉林省建筑材料工業設計研究院微信公眾號“聯系我們”的“能力驗證”模塊自行下載。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