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直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中檢院”),依法承擔著中藥、化學藥、生物制品、包材及藥用輔料、安全評價、化妝品、醫療器械、實驗動物等的檢定(技術仲裁)、檢驗檢測、質量評價及科學研究等工作,是在國家監管科學體系中發揮重要技術支撐的綜合性技術機構。我院目前運行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ISO/IEC17025)和能力驗證提供者體系(ISO/IEC17043),均獲得中國認可機構認可,認可號分別為CNAS L0001和CNAS PT0041。
為貫徹落實《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印發2021年藥品檢驗能力驗證計劃的通知》(藥監綜科外﹝2021﹞50號)要求,持續提升我國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和質量保證水平,確保檢驗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中檢院2021年繼續組織第二批能力驗證計劃,現將相關信息通知如下:
一、參加單位
邀請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所屬的檢驗檢測機構參加此次能力驗證,歡迎其它從事中藥、化學藥、藥用包裝材料與輔料、化妝品、醫療器械、藥物安全評價、血液中心/血站、醫院、血液制品生產企業、單采血漿站等檢驗、檢測、評價、研究及生產質量控制實驗室報名參加。
二、組織實施
此次發布的能力驗證計劃,由我院負責組織及實施。2021年度所有能力驗證計劃均按照《合格評定-能力驗證通用要求》(ISO/IEC17043)運作。
報名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對于能力驗證結果滿意的參加者,國家藥監局將按程序公布檢驗檢測機構和實驗室名錄。
三、能力驗證服務平臺
為更好地服務參加者,中檢院能力驗證服務平臺提供了報名、結果報送、結果下載、通知公告及實驗室管理等功能。請登錄官網www.nifdc.org.cn“檢務公開”點擊“能力驗證”進入平臺,或點擊http://223.71.250.33/進入平臺(請使用谷歌瀏覽器或者360瀏覽器極速模式)。
2021年PT計劃的詳細信息均已放入平臺,請參加者登錄并報名。
四、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按照《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加強和改進藥品檢驗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的通知》(藥監綜科外﹝2020﹞67號)要求,組織、實施及參加能力驗證活動。
(二)各參加者應正確認識能力驗證的本質、目的和意義,實驗室是“能力驗證利益相關方的主體”,實驗室應將其作為常規質量保證手段,客觀真實反映自身的檢驗能力和質量保證水平,確保參加能力驗證計劃取得實效。
(三)各參加者應充分利用能力驗證結果,發現和改進存在的問題,切實提高檢驗檢測能力。
(四)各參加者應通過“能力驗證服務平臺”開展報名、填報數據等工作。
(五)對弄虛作假的機構,一經查實,將上報主管部門,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能力驗證項目協調人、聯系人
趙 萌010-53851362(化妝品領域及平臺、費用)
劉雅丹010-53851487(化學藥品領域)
李云鳳010-53851360(器械領域、各省(市)所組織實施的項目、測量審核)
喬 涵010-53851365(安全評價領域)
王菲菲010-53851366(診斷試劑、包裝材料領域)
高曉明010-53851363(中藥領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