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全區計量標準考核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工作正常運行,加強全區計量考評員隊伍建設,強化計量考評員管理,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計量標準考評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市監計量發〔2021〕22號)、《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評員管理規范》,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定于10月開展全區計量標準二級考評員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評員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符合申報計量標準二級考評員及省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評員條件的新取證、增項的人員及已持有考評員證需要到期復審的人員。
二、申報條件
(一)申請計量標準二級考評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
2.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
3.具有一定的計量技術水平和實踐經驗,從事有關專業計量技術工作5年以上,其中具有3年以上本項目檢定或校準工作經歷,申請增加的項目應當具有3年以上本項目檢定或校準經歷;
4.熟悉計量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計量標準考核工作要求、相關計量技術規范等;
5.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和交流溝通能力;
6.具有與計量標準考評工作要求相適應的觀察、分析、判斷能力,能夠獨立執行考評任務。
(二)申請省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評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有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或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
2.熟悉計量法律、法規、規章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
3.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綜合評價能力、文字語言表達能力和政策水平;
4.從事有關專業計量技術或計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計量技術水平和實踐經驗。
三、考核
(一)考核時間及地點
2022年10月,具體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核內容
計量標準考評員(辦法第八條):
1.計量法律法規和基礎理論知識;
2.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
3.計量管理和計量標準考核要求;
4.計量標準考評技能以及考核中的技術問題等;
5.參加考核的計量標準考評員提供所申請專業項目的計量標準的測量不確定度評定報告一篇。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評員(第九條)
1.計量法律、法規、規章及計量基礎知識;
2.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
3.考核所需要的技能:如檢查、評定、組織、交流等;
4.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相關的知識。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申請計量標準二級考評員新取證人員提交以下1-5項資料;增項人員提交以下1-6項資料;復審人員提交以下1、2、6項資料;
申請省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評員新取證人員提交以下1-4、6項資料;增項人員提交以下1-5、7項資料;復審人員提交以下1、2、7項資料。
1.計量標準考評員申請表(附件1)/法定檢定機構考評員申請表(附件2)(PDF掃描件和Word版);
2.身份證復印件(PDF掃描件);
3.中級職稱證或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PDF掃描件);
4.計量檢定員證(有效期內2011.06-2016.09)或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PDF掃描件);
5.申請考評的專業項目測量不確定度評定報告1篇(Word版);
6.計量標準二級考評員證(PDF掃描件);
7.省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評員證(PDF掃描件)。
參加考核人員由所在單位統一將申請資料及匯總表電子版(附件4)于2022年9月30日前報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或指定郵箱。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馬康瑞
聯系電話:0991-2817464
郵箱:304764711@qq.com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