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4號)、《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農建發〔2022〕1號)的要求,我辦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上海市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
請各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組織編制本區的實施方案,于2022年11月底前報市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時,對照工作目標節點,有序推進土壤普查各項工作。
上海市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13日
上海市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4號)、《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農建發〔2022〕1號)的要求,為保障上海市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以下簡稱“土壤三普”)工作科學有序開展,結合上海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耕地保護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學性、專業性原則,銜接已有成果,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參與”的組織實施方式,全面查明查清我市土壤類型及分布規律、土壤資源現狀,真實準確掌握土壤質量、性狀和利用狀況等,為守住耕地紅線、提升土壤資源保護和利用水平、保護生態環境、優化農業生產布局、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普查對象與內容
(一)普查對象。全市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點調查與食物生產相關的土地,未利用地重點調查與可開墾耕地資源相關的土地。
(二)普查內容。包括土壤性狀普查、土壤類型普查、土壤立地條件普查、土壤利用情況普查、特定區域土壤調查等。以完善土壤分類系統與校核補充土壤類型為基礎,以土壤理化性狀普查為重點,更新和完善全市土壤基礎數據,構建土壤數據庫和樣品庫,開展數據整理審核、分析和成果匯總。查清不同生態條件、不同利用類型土壤質量及其退化與障礙狀況,摸清特色農產品產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備資源土壤質量、典型區域土壤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等,全面查清農用地土壤質量家底。
1. 土壤性狀普查。通過土壤樣品采集和測試,普查土壤顏色、質地、有機質、酸堿度、養分情況、容重、孔隙度、重金屬等土壤物理、化學指標,以及滿足優勢特色農產品生產的微量元素;在典型區域普查植物根系、動物活動、微生物數量、類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學指標。
2. 土壤類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類成果為基礎,通過實地踏勘、剖面觀察等方式核實與補充完善土壤類型。同時,通過土壤剖面挖掘,重點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礫石、黏磐、砂姜、白漿、堿磐層等障礙類型、分布層次等。
3. 土壤立地條件普查。重點普查土壤野外調查采樣點所在區域的地形地貌、植被類型、氣候、水文地質等情況。
4. 土壤利用情況普查。結合樣點采樣,重點普查基礎設施條件、種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設施情況、植物生長及作物產量水平等基礎信息,肥料、農藥、農膜等投入品使用情況,農業經營者開展土壤培肥改良、農作物秸稈還田等做法和經驗。
5. 特定區域土壤調查。針對崇明區橫沙島圍墾、減量化復墾等新增耕地土壤,設施菜地、果園等退化耕(園)地土壤,特色農產品生產區域土壤,以肥力水平摸底和退化成因分析為重點,開展特定區域土壤調查,提出土壤改良保育計劃,為適應都市現代綠色農業發展新需求奠定基礎。
6. 土壤數據庫構建。建立標準化、規范化的土壤空間和屬性數據庫??臻g數據庫包括土壤類型圖、土壤質量圖、土壤利用適宜性評價圖、地形地貌圖、道路和水系圖等。屬性數據庫包括土壤性狀、土壤障礙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標。
7. 土壤樣品庫構建。按照國家土壤普查要求,構建土壤剖面標本、土壤樣品儲存展示庫,保存主要土壤類型樣品和主要土屬的土壤剖面標本和樣品。
8. 土壤質量狀況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狀、剖面性狀和利用情況等基礎數據,分析土壤質量,評價土壤利用適宜性。
9. 普查成果匯交匯總。組織開展分級土壤普查成果匯總,包括圖件成果、數據成果、文字成果和數據庫成果。開展土壤質量狀況、土壤改良與利用、農林牧業生產布局優化等數據成果匯總分析。
三、普查技術路線與方法
依托全國土壤普查統一工作平臺、統一技術規程、統一工作底圖、統一規劃布設采樣點位、統一篩選測試化驗專業機構、統一質控體系,做好樣點布設與校核、外業調查采樣、測試化驗、數據匯總、質量控制、成果匯總等普查工作。
(一)樣點布設與校核。依據全國普查辦統一布設并下發本市的樣點,按照技術規程進行校核。同時根據工作需要,在全國統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底圖上,結合上海的地形地貌、土壤類型、土地利用現狀類型以及主要土壤土種(土屬)的典型區域等,采用“網格法”適當增加布設土壤外業調查采樣點,或增設剖面樣點。
(二)調查采樣。統一組織開展外業調查與采樣。根據統一布設的樣點和調查任務,按照統一的采樣標準,確定具體采樣點位,調查立地條件與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層土壤樣品、典型代表剖面樣等。表層土壤樣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樣,剖面樣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層取樣。
(三)測試化驗。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現代化驗分析技術為基礎,規范確定土壤三普統一的樣品制備和測試化驗方法。其中,重金屬指標的測試方法與全國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相銜接一致。開展標準化前處理,進行土壤樣品的物理、化學等指標批量化測試。
(四)數據匯總。按照全國統一的數據庫標準,建立分級的數據庫。以區為單位,實行內外業一體化數據采集,運用移動互聯網技術等進行數據匯總,形成集空間、屬性、文檔、圖件、影像等信息于一體的土壤三普數據庫。在此基礎上,建立上海市土壤三普數據庫。
(五)質量控制。統一技術規程,采用全國土壤三普工作平臺開展全程管控,開展抽查復核。外業調查采樣實行“電子圍欄”航跡管理,樣點樣品編碼溯源;測試化驗質量控制采用平行樣、盲樣、標樣、飛行檢查等手段,化驗數據分級審核;數據審核采用設定指標閾值進行質控,階段成果分段驗收。
(六)成果匯總。采用現代統計方法等,對土壤性狀、土壤退化與障礙、土壤利用等數據進行分析;利用數字土壤模型等方法進行數字制圖,進行成果凝練與總結。
四、普查主要成果
(一)數據成果。形成上海市土壤類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區域生物性狀指標數據清單,形成土壤退化與障礙數據,特色農產品區域專題調查土壤數據,適宜于不同土地利用類型的土壤面積數據等。
(二)數字化圖件成果。形成分類普查成果圖件,主要包括上海市土壤類型圖,土壤養分圖,土壤質量圖,退化耕地土壤分布圖,土壤利用適宜性分布圖,特色農產品生產區域土壤專題調查圖等。
(三)文字成果。形成各類文字報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報告、技術報告,上海市土壤利用適宜性(適宜于耕地、園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評價報告,上海市耕地、園地、林地、草地質量報告,退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農產品區域土壤特征等專項報告。
(四)數據庫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數據、圖件和文字等土壤三普數據庫,主要包括土壤性狀數據庫、土壤退化與障礙數據庫、土壤利用等專題數據庫。
(五)樣品庫成果。形成標準化、智能化的市級土壤樣品庫、典型土壤剖面標本庫。
五、普查進度安排
“十四五”期間全部完成普查工作。2022年啟動土壤三普工作,并在奉賢區開展普查試點;2023—2024年全面開展普查;2025年進行成果匯總、總結驗收。
(一)2022年啟動土壤普查并開展試點工作。建立普查機構,全面動員部署,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在奉賢區開展試點,完成各個環節試點任務,總結試點工作經驗,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土壤普查試點工作。
(二)2023—2024年全面開展土壤三普。開展多層級技術實訓指導,分時段完成外業調查采樣和內業測試化驗,強化質量控制,組織開展抽查校核,建設土壤普查數據庫與樣品庫。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外業調查采樣工作, 2024年底前完成內業測試化驗任務。
(三)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組織開展土壤基礎數據、土壤剖面調查數據和標本、土壤利用數據的審核、匯總與分析。繪制專業圖件,撰寫普查報告,形成數據、文字、圖件、數據庫、樣品庫等普查成果。完成全市耕地質量報告和土壤利用適宜性評價報告,以及新增耕地、退化耕地和特色農產品區域土壤專項調查報告,全面總結普查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數據審核,匯總形成上海市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基本數據;下半年,建成土壤普查數據庫與樣品庫,完成普查成果驗收、匯交與總結,形成全市耕地質量報告和土壤利用適宜性評價報告。
六、普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土壤普查是一項重要的國情國力調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工作任務重,市級層面已成立上海市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滬府辦〔2022〕18號),負責統一領導、統籌推進本市土壤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市農業農村委),負責組織落實土壤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加強技術指導、信息共享、質量控制、經費物資保障等工作。各涉農區人民政府是本地區土壤普查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強化屬地管理職責,成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本地區土壤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各涉農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編制土壤普查實施方案。各涉農區的土壤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設置和土壤普查實施方案須報市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技術保障。市土壤普查辦公室加強技術培訓、技術指導以及相關技術隊伍體系組建等技術保障工作。依托市農業技術推廣和農業科研單位,組建專家技術組,負責土壤普查重大技術疑難問題的咨詢、指導與技術把關等。土壤普查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可委托第三方機構承接普查相關工作。
(三)經費保障。土壤普查經費由市、區各級財政按承擔的工作任務分擔。市土壤普查辦負責市級技術培訓、專家指導服務、質量控制、數據分析、成果匯總和數據庫樣品庫建設等。各涉農區負責本區域的外業調查采樣、內業測試化驗、區級技術培訓、專家指導服務、數據分析、成果匯總等,要將經費納入相應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并加強監督審計。
(四)宣傳引導。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和自媒體渠道,大力宣傳土壤普查對耕地保護和建設,促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支撐“藏糧于地”戰略實施,夯實國家糧食安全基礎,促進鄉村振興,提高全社會對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五)安全保障。嚴格執行國家和市級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實普查工作保密責任制,確保普查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