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機構及人員:
《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在貨物航空運輸條件鑒定領域的應用說明》(CNAS-CI01-A009)自2013年投入使用以來,一直未做實質性技術修訂。隨著該領域檢驗機構認可的發展,認可經驗的積累,根據評審員與獲認可機構,以及檢驗結果使用方、監管部門的反饋,需要進行修訂。
本次修訂主要集中在以下內容:1、適用范圍擴大到所有運輸方式;2、明確了檢驗能力的規范化表達;3、根據不同的檢驗能力,對技術要素做了針對性的要求(詳見附件)。
現就文件征求意見稿網上公示征求意見。如對該文件有任何修改建議或意見,請填寫附件中意見征詢表,并于2022年6月28日前反饋CNAS秘書處。
聯系人:李洪
電話:010-6710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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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CNAS-CI01-A009《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在物流安全與危險貨物運輸檢驗領域的應用說明 》修訂稿.pdf
附件2:CNAS-CI01-A009《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在物流安全與危險貨物運輸檢驗領域的應用說明 》修訂內容對照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