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計量比對工作的指導意見》,更好發揮計量比對在保障量值準確一致、支撐計量事中事后監管和提升計量技術機構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兵團市場監管局決定于2022年4月底起在全疆組織實施冷水水表檢定裝置等6項計量比對項目。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比范圍
取得經縣(團)(含)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計量技術機構。
二、認真做好組織實施
(一)各地(州、市)、兵團各師市場監管局及自治區計量測試研究院要及時按本通知要求,組織做好轄區內相關單位2022年計量比對報名工作,要求各參比單位將報名回執于5月6日之前報主導實驗室。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報名參加的,需發證機構書面同意,并報自治區或兵團市場監管局計量處備案。
(二)各項目主導實驗室對本次計量比對項目的具體實施負主體責任,按照《計量比對管理辦法》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認真做好計量比對項目實施方案編制與論證、征求意見以及項目實施、總結等工作。項目實施方案應當充分考慮技術實現、做好對傳遞標準的穩定性實驗和運輸特性實驗,在傳遞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采取應急措施,實驗操作安全、數據處理避免串通或作弊,確保此次計量比對結果的真實性、科學性、公正性和權威性。各主導實驗室在項目完成后15日內組織專家評審,對參加計量比對實驗室提交比對結果的不確定度與其計量標準考核的不確定度、準確度等級和最大允許誤差進行對比分析。經征求各參加比對實驗室意見后,于10月15日前向自治區和兵團市場監管局計量處報送計量比對項目總結報告。
(三)各相關單位按照比對實施細則規定時間參加計量比對項目,按要求接收和發送傳遞標準,并確保其安全和完整,在規定時間內真實客觀向主導實驗室報送比對結果和測量不確定度分析報告,遵守保密規定。對于參加計量比對實驗室比對結果異常的,視為本次計量比對結果不符合規定要求。參加計量比對項目的有關具體事宜可直接與項目主導實驗室聯系。
(四)各項目主導實驗室和參與比對實驗室應加強對計量比對工作考核以及誠信、保密等管理,在比對結果公布前不得泄露相關數據和信息。
三、強化計量比對結果使用
(一)自治區和兵團市場監管局將在官網上向社會公布計量比對結果。對項目主導實驗室和比對結果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技術機構,在接受計量標準監督檢查和復查考核時,相關項目可免于現場試驗。
(二)針對應參加比對但無故不參加或參加此次計量比對項目過程中,經核實存在串通結果或提供虛假數據等情況的單位,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針對參加此次計量比對項目但比對結果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技術機構,已取得相關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應當暫停相關計量標準的量值傳遞工作并限期整改。對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完成整改并重新確認的計量技術機構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人:李 鑫 聯系電話:0991-2848030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人:丁珊珊 聯系電話:0991-2896735
自治區計量測試研究院
聯系人:蔡 勤 聯系電話:0991-319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