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耕地質量監測檢測工作及相關實驗室運行,強化檢測質量控制,提升檢測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根據《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等規定,我廳將組織開展2022年耕地土壤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單位
(一)承擔我省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土壤酸化治理、綠色種養循環和化肥減量增效等項目樣品檢測任務的檢驗檢測機構。
(二)承擔我省種植業產品協同監測任務的市(州)農產品檢測中心(可不參加土壤有效鋅項目能力驗證)。
(三)四川省耕地質量標準化驗室(附件1)。
上述機構原則上必須參加驗證,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需提前向本次能力驗證的技術支持單位說明情況;其他機構結合實際自愿參加。
二、能力驗證考核項目及檢測方法
本次能力驗證樣品均為土壤樣品,能力驗證項目及檢測方法見下表。
能力驗證項目及檢測方法一覽表
序號 |
項目 |
檢測方法 |
1 |
有機質 |
土壤檢測 第6部分:土壤有機質的測定(NY/T1121.6-2006) |
2 |
有效磷 |
土壤檢測 第7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測定(NY/T1121.7-2014) |
3 |
速效鉀 |
土壤速效鉀和緩效鉀含量的測定(NY/T889-2004) |
4 |
有效鋅 |
土壤有效態鋅、錳、鐵、銅含量的測定(NY/T890-2004) |
5 |
總鎘 |
不限定方法 |
三、時間安排
(一)3月14日前,完成報名工作。
(二)3月下旬,下發能力驗證樣品。
(三)4月-5月,根據能力驗證情況安排補考,通報能力驗證結果。
四、能力驗證結果及應用
(一)參加補考的,能力驗證結果以補考結果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力驗證結果以“不合格”計。
1.補考結果仍不合格的;
2.樣品未在本機構檢測或未由本機構檢測人員檢測的;
3.應參加能力驗證無故不參加的;
4.規定時間內無故不上報能力驗證結果的;
5.其他不合格情形應取消能力驗證結果的。
(三)鼓勵各地選擇使用能力驗證合格的機構提供檢測技術服務。同時,本次能力驗證結果將應用于全國第三次土壤普查檢測機構推薦工作。
(四)各市(州)要督促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且已承擔相關檢測任務的單位認真整改,提交整改報告,并對已承擔的檢測結果進行追溯。
五、相關要求
(一)各市(州)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充分發揮能力驗證在強化機構規范運行,提升檢測質量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本次能力驗證的技術支持單位由四川省耕地質量與肥料工作總站承擔。技術支持單位應堅持公平、公正、客觀原則,科學、準確制定工作方案和技術路線,按時組織完成有關任務并接受監督。未經允許,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能力驗證有關信息。
(三)能力驗證樣品由技術支持單位統一郵寄到各參加機構。檢測機構報名表(附件2)中的信息務必填寫準確,確保樣品能夠寄達。
(四)請各市(州)匯總收集檢測機構報名表(掃描為PDF文件)與檢測機構信息匯總表(附件3),于3月15日前發送電子版至郵箱475354039@qq.com。
六、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四川省耕地質量與肥料工作總站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趙迪,028-85372703
郵箱∶475354039@qq.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武興一路115號,郵編:610045
附件∶1.四川省耕地質量標準化驗室名單
2.檢測機構報名表
3.市(州)參加能力驗證檢測機構信息匯總表
四川省耕地質量標準化驗室名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