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管局,示范區市場監管局,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山西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管理辦法》《山西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申報指南》規定和省局工作計劃安排,現組織開展2023年度山西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的申報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堅持同一領域(專業)只設置1個省級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的原則。重點在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半導體、大數據、碳基新材料、光電、特種金屬材料、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煤機智能制造裝備、節能環保、生物基新材料、光伏、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等新興產業領域選擇技術創新活躍、產業發展前景廣闊、技術標準需求旺盛、經濟增長良好的領域申報山西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
二、申報條件
(一)在本省境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業領軍企業或科研院所;
(二)具備較為完整的產業鏈和初具規模的產業集群,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聚集創新資源和市場化服務的能力,具有能夠研制“引領性”標準的能力,整體實力在本省所屬領域(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
(三)能夠對創新基地建設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啟動經費;
(四)有標準化管理機構和專兼職人員,在標準化研究與應用方面具有一定成果,標準體系初步建立;
(五)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視標準化工作,能夠為基地建設提供政策、經費及其他支持;
(六)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保護等方面問題,以及違法失信等情況。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填寫《山西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申報書》和《山西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加蓋公章后報送推薦單位(市、區市場監管局或省直有關部門)。《山西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內容包括:創新基地建設的目的和意義;申報單位的現狀和工作基地;創新基地建設目標、內容和進度安排;考核指標;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內容。
(二)推薦單位收到申報材料后,從創新基地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符合性等方面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薦函,連同《申報書》和《實施方案》一并報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同一推薦單位只能推薦一個相同或相近領域的申報方案。
四、有關事項
(一)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30日。
(二)申報材料接收地址:太原市長風街108號山西省市場監管局標準管理處(郵編:030006)。
(三)報送材料包括紙質版一式3份和電子版光盤一份。
聯系人:郭曉青0351-7680085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